时间:2023/5/9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加强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,进一步建立健全高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,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,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,根据《高台县第二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》,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。

一、征集内容及范围

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,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,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。凡具有历史、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,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。

具体包括:

1.民间文学

如胭脂泉传说、河西宝卷等

2.传统美术

如雕彩玻璃画、红色剪纸等

3.传统音乐

如高台民歌、高台唢呐等

4.传统舞蹈

如舞龙、舞狮、霸王鞭等

5.传统戏剧

如乐善秦腔、红山秦腔等

6.曲艺

如眉户、快板等

7.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

如秦腔獠牙绝技、通背锤八虎棍等

8.传统技艺

如传统挂面、擀毡、打铁等

9.传统医药

如高台接骨法、攒古法、婴幼儿疝气秘法等

10.民俗

如庙会、灯会、节会、祭奠和习俗等

二、征集条件

1.历史性

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,活态存在的特点(至少满足百年历史,三代传承);

2.传承性

传承脉络清晰,确实有史可考,绝非杜撰传说;

3.独特性

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典型的地域特色,能够作为地方文化的代表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秉持真实性、可靠性、有效性原则,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,资料详实,传承谱系明晰。

2.提供字左右的书面介绍,包括源流、发展、特点、价值等,可附带有助于说明所提供线索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,如录音、录像、照片等。

3.如有实物,需保存完整,保持原貌。

4.已被列为县级及以上非遗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无需再次报送,只对新增传承人进行补录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收到线索后,县非遗普查办将按照分布的区域组织普查小组依据非遗线索,有计划、分步骤实地进行探访、调查研究,收集整理再进行下一步工作。各镇普查工作联系人如下:

城关镇康秦

巷道镇杨红

合黎镇石磊

南华镇郑爱娟

宣化镇闫雪莉

骆驼城镇马思华

黑泉镇张春雪

罗城镇陈媛媛

新坝镇王利萍

县文化馆盛开峰

高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年3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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