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加强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,进一步建立健全高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,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,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,根据《高台县第二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》,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。 一、征集内容及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,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,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。凡具有历史、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,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。 具体包括: 1.民间文学 如胭脂泉传说、河西宝卷等 2.传统美术 如雕彩玻璃画、红色剪纸等 3.传统音乐 如高台民歌、高台唢呐等 4.传统舞蹈 如舞龙、舞狮、霸王鞭等 5.传统戏剧 如乐善秦腔、红山秦腔等 6.曲艺 如眉户、快板等 7.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 如秦腔獠牙绝技、通背锤八虎棍等 8.传统技艺 如传统挂面、擀毡、打铁等 9.传统医药 如高台接骨法、攒古法、婴幼儿疝气秘法等 10.民俗 如庙会、灯会、节会、祭奠和习俗等 二、征集条件 1.历史性 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,活态存在的特点(至少满足百年历史,三代传承); 2.传承性 传承脉络清晰,确实有史可考,绝非杜撰传说; 3.独特性 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典型的地域特色,能够作为地方文化的代表。 三、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 四、注意事项 1.秉持真实性、可靠性、有效性原则,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,资料详实,传承谱系明晰。 2.提供字左右的书面介绍,包括源流、发展、特点、价值等,可附带有助于说明所提供线索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,如录音、录像、照片等。 3.如有实物,需保存完整,保持原貌。 4.已被列为县级及以上非遗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无需再次报送,只对新增传承人进行补录。 五、联系方式 收到线索后,县非遗普查办将按照分布的区域组织普查小组依据非遗线索,有计划、分步骤实地进行探访、调查研究,收集整理再进行下一步工作。各镇普查工作联系人如下: 城关镇康秦 巷道镇杨红 合黎镇石磊 南华镇郑爱娟 宣化镇闫雪莉 骆驼城镇马思华 黑泉镇张春雪 罗城镇陈媛媛 新坝镇王利萍 县文化馆盛开峰 高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1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zl/pgzl/4704.html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