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,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多措并举、多边发力,扎实开展了信用宣传工作,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。 该局利用日常检查有利时机,通过发放《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》和《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宣传手册的形式,向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,普及宣传诚信守法相关知识,并向企业强调,一要夯实主体责任,强化信用意识。企业应做好信用意识建设,专设环保负责人,组织法律法规培训,强化懂法守信氛围。二要了解政策流程,重视信用工作。企业应了解企业相关信用建设工作,知晓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等业务处理办法,做到守信互信,懂法经营。三要完善涉法行为,恪守信用准则,谨防不良行为,拒绝违法经营。并指导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、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、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等,监制定印发了《高台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环境执法监管通知》,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将企业划分为四类,实行分类分级差别化管理,目前为止A类企业28家,B类企业93家,C类企业13家,D类企业9家。 今后,该局将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工作,强化工业企业诚信观念和诚信意识,营造良好营商氛围。(杨超、任正荣)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jg/pgjg/10113.html |